漳州新闻一周回顾(3月8日—3月14日)

zz.fjsen.com  2015-03-14 20:20:06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1、漳州古城保护开发一期启动 四大区域将留住原住民

漳州市区新华西路中段已开始扩宽改造,车辆和行人禁止通行,将持续到5月30日。 新华西路中段改造工程是漳州古城保护开发一期项目的先行启动项目。该项目动工,意味着古城保护开发一期项目开始启动。 古城保护开发一期项目实施后,将重点实施6个片区、3条路道路改造。根据规划,古城东宋河附近居民将迁出,而芳华里、延安南、青年路、龙眼营将规划、修缮居民区,保留原住民。 (详情)

   2、漳州81项产品获2014年福建名牌产品称号

昨日从漳州市质监局获悉,近日,福建省政府批准发布了2014年度福建名牌产品名单,全省共有804项产品获评,其中漳州产品81项榜上有名。目前,漳州全市福建名牌产品总数达到140项。

据介绍,此次上榜的名牌产品涵盖了食品、建材、机械、电子、石英钟、家具等产业,以食品类为主。2014年,漳州全市共有83家企业89项产品申报2014年度福建名牌,为历年来最多,名牌创建成效显著。 (详情)

3、漳州将新增就业5万人 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提至380元/人

日前,2015年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出炉。记者获悉,全年我市将实现新增就业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6%以内。此外,我市将继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80元。 (详情)

4、漳州市非教育行政单位 将与所办学校脱钩

近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漳州市出台《市级非教育主管部门与所办学校脱钩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要理顺市级行政单位所属学校的管理体制,实施市级非教育行政单位与所属学校的脱钩工作。 (详情)

5、摔倒满脸是血扶不扶? 漳州多名好心人接力救助

在马路上,见到一名老人摔倒在地,满脸是血,你扶不扶?3月12日下午,漳州市几名热心市民用实际行动,给出了一个完美的答案。 (详情)

6、郎平挂帅中国女排再抵漳 第43次回“娘家”集训

3月7日,郎平挂帅的中国女排抵达漳州,开始为期一个月的封训。之后,她们又将移师浙江封训,5月开始征战国际赛事。 来漳州前,在北京封训的中国女排进行了“瘦身”:22人缩减到19人,八一队主攻王云蕗、自由人黄柳燕和上海队自由人王唯漪未能随队前来。在这19人中,有4名福建籍的队员,分别是福建队的徐云丽、郑益昕和林莉,以及八一队二传沈静思。 (详情)

7、漳州加强古树名木保护 已登记挂牌6557株

记者从漳州市林业局获悉,漳州十分重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全市古树名木保护率达100%。目前,漳州全市登记挂牌的古树名木有6557株,其中一级古树266株、二级古树1184株、三级古树5096株、名木11株。其中,龙海枫香、台商投资区荔枝获得2014年福建省“枫香”、“荔枝”树王称号。 (详情)

8、漳州23棵古树进2015年“福建树王”评选初选名单

3月11日,海都记者从漳州市林业局了解到,2015年第三批“福建树王”评选,漳州共有5个树种、23棵古树进入初选名单,其中龙眼树7棵,黄连木9棵,无患子4棵,观光木1棵,山杜英2棵。评选近日在全省启动,今年将评出鄂西红豆树、柏木、竹柏、山杜英、朴树、檫树、观光木、无患子、格木、龙眼等10个树种的“福建树王”。(详情)

9、90后小伙快递出去一把钥匙 民警深挖线索连救9人

被传销团伙控制,身陷囹圄,不能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为了脱困,90后小伙小曾托传销人员快递出去一把钥匙。 以这把钥匙为线索,漳州市警方通过深挖,共端掉3个传销窝点,解救9名受害人,抓获5名犯罪嫌疑人。“都是因为这把钥匙(小曾寄出的钥匙),你们才能打开传销的枷锁。”一位民警如此说。 (详情)

10、2014年漳州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出炉

随着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的日益临近,消费维权再次成为热点问题。近日,漳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了2014年度消费投诉10个典型案例。 分析这10个案例,我们不难发现,消费纠纷、消费安全等问题一直存在。每一个维权个案看起来虽不是什么轰动的大案,但也着实让身临其中的消费者闹心。汇总一年来的案例,也希望能给消费者提个醒,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 (详情)

11、2014年 漳州12315受理消费投诉近3万件

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2014年,漳州市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共受理咨询、投诉、举报近30000件,电商、微商成为投诉举报的热点。 (详情)

12、网购退货出新规 已拆封也不能拒绝退货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消息, 3月15日起将施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对网络购物等非现场购物进行规范。 “已拆封也不能拒绝退货”,从去年3月15日开始施行的“新消法”给了网购消费者“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权利。今年1月5日公布、将于3月15日实施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又将这一权利升级了——网购的商品即便已经拆封,照样可以无理由退货。 (详情)

  • 责任编辑:陈志远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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