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交警部门致信全市电动车车主 将强势整治电动车

zz.fjsen.com  2015-11-26 07:36:35  陈惠华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附:

《致全市电动自行车车主、驾驶员一封信》 

全市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驾驶员朋友: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喜爱,但是闯红灯、占道行驶、逆行、突然猛拐、争道抢行、随意变道等交通违法行为也十分突出。据漳州市交警支队统计数据,今年1至10月,漳州全市共发生电动车事故66起,死亡人数25人,受伤人数55人。

近期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将联合工商、交通等部门,从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特给予全市电动自行车车主、驾驶员以下温馨提示:  

一、电动自行车须经公安机关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并悬挂号牌且随车携带行驶证或临时登记证。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杜绝占道行驶、逆行、违反交通信号、争道抢行、随意转弯变道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驾驶合标电动自行车(绿牌)须年满16周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应当靠道路右侧行驶;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黄牌)须取得轻便摩托车(F)以上驾驶证,佩戴安全头盔,靠机动车道右侧行驶。 

三、城区禁行范围内,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各类电动三轮、四轮电动车一律不得上路行驶,如有违反将严肃处理。同时,由于该类车辆安全性能无保障,无法登记和核发牌证,因此不准上道路行驶,只能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道路范畴以外的区域行驶。  

请广大电动车驾驶人朋友争当文明交通的实践者和维护者,做遵纪守法的好市民。衷心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祝您和谐美满、平安幸福!

   ——漳州市交警支队

  • 责任编辑:林育煜     标签:漳州交警部门 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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