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开出首张“生鲜灯”罚单

zz.fjsen.com  2023-12-06 11:28:39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漳州12月6日讯(本网记者 沈文栋 通讯员 戴志彬)12月5日,漳州台商投资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某猪肉经营部销售猪肉时使用“生鲜灯”进行处罚,执法人员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该猪肉经营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警告,同时责令当事人于三日内改正违法行为。这是禁用“生鲜灯”新规施行以来,漳州台商投资区开出的首张罚单。

据了解,“生鲜灯”是一种通过增加特定颜色发光,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设施。根据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再使用“生鲜灯”属于违法行为。

漳州台商投资区市场监管局以《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为契机,持续推进食安创城“百日攻坚”行动,在辖区内开展新法宣传及现场检查专项行动。

检查中,漳州台商投资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辖区内农贸市场、菜市场、生鲜超市等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主体开展突击检查。据介绍,此次专项检查一共检查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者55家次,发现问题23个,现场拆除“生鲜灯”36个,责令限期改正4起,给予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某猪肉经营部、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某食品商行、漳州台商投资区某超市等4家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主体警告的行政处罚。

据介绍,后续,漳州台商投资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深化运用“四下基层”工作制度,持续开展执法检查并将“生鲜灯”监督检查纳入日常工作,严厉打击违规使用“生鲜灯”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持续推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责任编辑:钟舒云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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