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挪用资金案庭审 40余名村干部旁听

zz.fjsen.com  2020-05-29 10:03:58    来源:闽南日报   我来说两句

“被告人陈某舞,因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5月27日上午,华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基层村干部挪用资金的职务犯罪案。华安县纪委监委组织各乡镇40余名村干部旁听,“零距离”感受法律的神圣与威严。

该案是一起村委会主任利用职务便利,挪用代收宅基地款的典型案例。2015年至2019年间,被告人陈某舞在代收代缴村民宅基地款工作中,利用村主任的职务便利,通过代收未入村账的方式,挪用其中代收的宅基地款245000元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归还。2019年7月10日,华安县监察委员会核查组对被告人陈某舞相关问题线索进行初核,陈某舞在尚未接受谈话前主动到案,如实供述挪用资金的犯罪事实。 

华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舞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村集体资金共计245000元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其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鉴于其有自首、已退赃等从轻情节,故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法庭庭审是一堂身临其境的警示教育课。旁听的村干部纷纷表示,这次“观摩庭审”活动,社会效果非常好。用身边人、身边事现场警示大家要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蓝雅贞)

  • 责任编辑:李姗姗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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