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第一次报警因车翻 第二次报警因货物被哄抢

zz.fjsen.com  2014-04-18 08:30:59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网友拍到的哄抢场面

东南网4月18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卢婷雯 通讯员 郭文进 毛奕青 文/图)

第一次报警是因为货车翻了!

第二次报警是因为货物被哄抢了!

遇到这样的事情,让货车驾驶员郑先生很郁闷。但哄抢者完全不听劝阻,赶来的民警也无可奈何。律师表示,这些人的行为已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警方可以究责。

祸不单行 翻车了货物遭哄抢

“你们快派人来啊,很多人在抢我的东西”,昨日上午9时许,货车司机郑先生打电话报警。

这是郑先生第二次打电话报警了,第一次报警,是在当日凌晨1时许。郑先生当时驾驶货车途经G324国道漳州龙海市九龙岭路段发生侧翻,所幸并无大碍,自行爬出车外。其他被困人员被赶来的救援人员救出,送往医院救治。但车上的乳制品饮料滚落了一地。

天亮后,不断有人前来围观。郑先生对围观者说,那些散落的乳制品饮料可以捡走。但没想到后来情况失控,来的人越来越多,渐成哄抢之势。

几十人参与 民警劝阻无效果

因为车辆占据车道,大量人群聚集哄抢,造成一定的拥堵。

此时,恰巧龙海交管大队九湖中队的一组民警经过该路段,赶紧下来疏导交通。“据估计,现场有七八十人或是抢、或是捡、或是抬乳制品饮料。”一名民警称。

民警一边维持现场秩序,一边给群众做思想工作,但“现场群众人数占据绝对优势,完全不听劝阻”,很快,一车货物所剩无几。

针对此事,福建仁胜律师事务所曾律师表示,其行为已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能被行政拘留,如果数额较大,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微评

打开网络搜索引擎,有关哄抢的新闻报道屡见不鲜,在百度百科的词条里,甚至专门列了“中国式哄抢”一词。

在“哄抢”前加上“中国”二字,可能有失偏颇,但一再发生的哄抢事件不得不引人深思。

哄抢行为是犯法的,这毫无疑问。面对哄抢事件,执法者要严格执法,坚决给丑陋的从众行为划明一道法律红线。

实际上,我们身边富有正能量的事情更多,我们报纸就报道了不少。这无疑是一面镜子,值得那些哄抢者好好照照。

孟子曰:羞恶之心,人皆有之。保之蓄之,民风方正!

  • 责任编辑:唐丽萍     标签:哄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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