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强化节后交通安全管理
东南网漳州3月5日讯(通讯员 潘璐昕 文/图 本网记者 王亚男)3月5日就是中国传统的元宵佳节了,市公安交警部门在做好节后返程潮交通安全保障工作的同时,提前部署,及时调整勤务多管齐下,防范打击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巩固春节期间“治酒”成果,防止涉酒驾驶等违法行为出现反弹,遏制酒驾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
3月2日至4日,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在元宵节前开展全市交通管理执法统一行动。市公安交警支队一名负责人介绍:“本次统一行动结合3月3日全国整治酒驾统一行动,对超速、不按道行驶、摩托车和农村面包车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行动的重点在于查处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
市公安交警支队介绍,全国整治酒驾统一行动这一天,漳州市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33起,醉酒驾驶违法行为3起。该负责人还介绍:“酒后驾车是严重的违法行为。饮酒会导致驾驶人触觉能力、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引起视觉障碍和身体疲劳,轻者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和人员发生剐碰,重者危及他人和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交警部门长期严打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也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成人喝一小瓶啤酒或一两白酒就可查出酒后驾驶,若喝多,即使酒精含量达不到醉酒驾驶的标准,也基本达到酒后驾驶的界限,希望司机朋友不要存有侥幸心理,酒驾上路。”
此外,各地公安交警部门组织民警深入“两客一危”企业,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无从业资质却非法营运,有从业资质但超范围经营,车辆、人员安全检查、教育制度不落实,动态监管制度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重点驾驶员进行再宣传再教育。3月3日上午,龙文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到漳州市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客运分公司、漳州市运通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漳州市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客运中心站,对三家客运企业的安检、趟检、指挥调度、客车出入登记、GPS监控中心运行情况以及应急预案等进行检查,督促客运企业加强日常监管,杜绝发生客车超员、超载、问题车辆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落地休息制度,督促驾驶员要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文明行车。
各地强化农村交通管理,切实发挥交通安全劝导员工作职责,结合各类民俗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全力保障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市公安交警支队组织业务部门主官对国、省道及事故多发重点路段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督导,检查11个执法服务站及农村地区交通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各地执法服务站对过境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逢车必检,确保问题车辆不过境。
2日-3日,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共出动警力1689人次,设置执勤点120处,检查客运企业54家次,检查危化品运输企业37家次,道路主管部门隐患整改监督发现安全隐患5处,督促整改5处。共查处酒后驾驶40起、醉酒驾驶6起,摩托车超140起、其他车辆超员48起,货车超载30%以上28起,涉牌涉证违法行为750起,未戴头盔764起,不按道行驶164起,违法停放660起,其他各类违法868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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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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